泰州(海陵區、靖江、高港、泰興、姜堰、興化)代賬會計
代賬會計主要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泰州代賬會計主要的工作是: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根據憑證登記賬簿,出具財務報表,按期進行相應稅款的申報,涉稅事項的處理等。
一、泰州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義務:
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
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對委托人要求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行為的,予以拒絕;
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相關問題予以解釋。
二、泰州代賬會計業務范圍:
1、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2 、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代理記賬機構為委托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經代理記賬機構負責人和委托人簽名并蓋章后,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
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