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稅務稽查與往年最大的區別之一,在于個稅方面,而個稅的重點就是工資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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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薪金”變“勞務費” 企業被查 !
甲企業人為降低職工總人數,以達到享受對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和少繳納養老保險的目的。甲企業為了滿足稅法對高新技術企業設定的條件而弄虛作假,這樣不僅存在很大的稅務風險,而且很可能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今后不僅享受不到稅收優惠,而且企業信譽也會受到影響。
案情簡介:某稅務局對甲高新技術企業享受所得稅優惠的情況納稅評估時發現,三年來甲公司銷售額以每年20%的比例增長,所得稅稅負高于同行業平均水平,其他各項納稅評估指標較好。但是,甲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中的“本年研發人員數”、“本年職工總數”及“本年研發人員占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三個指標均未發生明顯變化,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經營特征,由此讓稅務人員產生疑惑。
通過了解得知,三年來甲企業并未增加生產設備,僅是對關鍵設備進行更新改造及生產技術上改進,使得生產能力有了一定幅度的提高,但不是造成甲企業生產規模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為此,稅務人員對甲企業進行了五項實地核查,即生產計劃及安排記錄、員工考勤表、加班補貼表、工資支出及社會保險繳納原始憑證、個人所得稅扣繳明細表等資料。
通過核查發現兩個異常情況:
1、各部門員工考勤實際人數總和大于《企業基礎信息表》上的職工人數;2、職工的社保繳納比例遠高于當地同類企業水平。再結合此前發現甲企業“勞務費用”支出數額較大等情況,稅務人員判斷甲企業可能將部分員工工資以勞務費的形式列入了成本費用。
原來,甲公司發現稅務人員對高新技術企業往往檢查是否有虛增技術人員的現象,很少檢查企業職工總人數,便決定反其道而行,真實地反映技術人員數,人為降低職工總人數,這樣不僅可以滿足科技人員占當年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0%,而且還可以達到企業少繳納養老保險金的目的。